帮扶特殊群体,共建和谐社会
点击次数: 更新时间:2005-12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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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消息:我司为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,本着“同舟共济,携手前进”的企业精神,我司董事会经研究决
定,为帮助特殊群体、有功人士创业致富,共创美好明天,共建和谐社会,对于下列人士:转业或复员军
人、伤残人士、下岗工人等凭有效证件,可享受特别优惠政策。
特别优惠政策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。
2005年12月30日